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的项目,如何与建设单位洽谈提高进度款支付比例?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文 对提高支付进度款比例做了要求,要求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我公司之前也有多个项目合同约定进度款按70%支付,根据这个文件,大部分都顺利与建设单位签订了补充协议,提高了进度款支付比例。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文通知要求原文如下:
一、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