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房子翻新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持有相关证件:必须持有由相关政府机构颁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获取规划许可对于位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内的建筑物,务必获取规划部门开具的重建选址建议书以及《规划许可证》。
而针对城镇规划边界之外的建筑物,需要获得土地管理部门对重建方案的批准。
申领建筑工程许可证:在审批流程顺利通过之后,前往规划部门申领建筑工程许可证。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明:施工结束并达到预期重建效果时,按照规定程序前往当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明。
危房鉴定与申请:若原来的房屋属于危险房屋,进行改建或翻新时,需要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表,同时提出危房鉴定申请,待得到鉴定结果且获得批复后,才可启动房屋重建工程。
提交相关材料:农村老房子如果是在原地址上进行翻新、重建等,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危房鉴定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等有关的材料。
向村委提出申请:翻建需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乡村规划许可证等,这些证要先向村委提出申请,然后乡镇再上报给县级相关部门审批。
审查与审批:当地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对该户申请建房条件进行审查,无异议的公示不少于 5 日,材料整理齐全后报镇。镇收村报来的建房申请后安排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办和相关人员联合审查,镇政府根据联审结果进行审批,通过审批的方可动工扒去旧房按审批标准进行建设。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您在翻新前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以确保手续的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