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媒报道,近日有香港市民在网上询问住200多呎公屋是否可以聘请菲佣的话题引发热议。
该市民称自家想要聘请外佣,但所住公屋仅200多呎,是否会请不到人或者不符合规定。

200多呎有多大?将200多呎的公屋换算成平方米是约20平方米左右。
由于香港一般是说套内面积,所以按照多层的得房率倒推来算的话,20多平方米的房子大概是相当于内地约3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比如上海有很多一室户老公房就是差不多这个大小。
有人认为在这样的空间里要住一家人以及一位外佣,确实有些拥挤,外佣不一定愿意。另外也有人提醒,这样的居住环境不符合相关条文规定。
按照香港劳工处《标准僱佣合约》规定,要求外佣必须在其僱主住所里居住,僱主须为外佣免费提供合适和设有家具的居所(包括水电供应、厕所及沐浴设备、床铺、毡被、枕头和衣柜等);应给予外佣合适及有合理私隐的住宿地方。

《标准雇佣合约》中还列明了不适当住宿例子,比如安排外佣睡于摆放在走廊而没有私人空间的临时床铺,或与异性成人/青少年同住一房。
相关中介还建议雇主提供的房间最好有空调或风扇(以免夏天变得太热)且不应包含洗衣机。
虽说规定是说“合适及有合理私隐的住宿地方”就可以,但僱主递交聘用外佣的申请时,须在合约列明向外佣提供的住宿安排(如是否提供独立的房间或与什么家庭成员同住一房间等)。
如雇主未能证明会为外佣提供合适和有合理私隐的住宿安排,有关申请可能会被拒绝。
对此,该市民表示,虽说不能给外佣提供独立房间,但自己打算在客厅设置床架再加上一个帘,希望让“姐姐”感觉有私人空间。

在香港,菲佣被称作“姐姐”或者“工人姐姐”。
1974年,为了改善民生,时任菲律宾总统颁布了《劳工法典》,鼓励本国人民赴海外打工(出国打工的本国居民被称为“海外劳工”)。
菲律宾的“海外劳工”通常懂英语,甚至多国语言。女性一般会从事护士、助产士、英文教师、饭店服务和招待、女佣等。
其中,女佣占六成。
很多人以为,香港只有豪门大户才请得起“女佣”。其实不然,普通家庭也会请“女佣”照顾照顾老人和小孩,甚至全家起居饮食。
不过,政府对于聘请外佣的家庭的月收入有所规定 —— 家庭月收入不得低于15000港币或者有相关的资产证明保证在两年的合约期内有经济能力承担外佣的薪资和相关福利。

此外,根据聘用外佣的相关规定,雇主必须为外佣提供免费膳食,但雇主也可选择用膳食津贴代替提供免费膳食。同时,香港对于膳食津贴的最低额度也有着严格规定,每月不能少于1196港币。
以2019年香港月收入为例,当年香港上班族的月收入中位数是17500港币,聘请一名“姐姐”最低每月需要支付4630港币的最低月工资。
虽然香港本地有经验外佣的月薪实际已超过香港对本港外佣的最低月工资规定 —— 约为5000至5500港币,但这个费用对于一个普通香港中位数收入的家庭还是能够负担得起的。
“菲佣”们也并不是在香港等着雇主聘请,通常持牌中介机构会有“菲佣”的档案,这些都是“菲佣”投到香港的简历,上面一般会有姓名、年龄、教育程度、家庭成员、子女情况、宗教、擅长技能等信息。

当有雇主选中她们之后,中介机构会先收取数千元港币作为中介费,帮她们办理相关手续来香港。
菲佣”的雇佣合约期为2年,任何一方都可以在1个月的通知期限内终止协议,但不能延长合约期。合约期满后,同意继续聘用的雇主和外佣必须签署并提交新的合约。
雇主在香港入境事务处的官网上能下载《标准雇佣合约》,无须制定自己的合约和条款。合约一式4份,分别给佣工、雇主、领事馆和入境处。

此外,香港还有严格的外籍人员管理制度,和对外籍佣工的健全保护机制。比如,政府规定雇主须为“菲佣”提供免费食宿、每个合约期一次往返菲律宾探亲的差旅费、医疗保险等。
1. 200呎蚊型公屋户想请外佣问:工人瞓厅可以吗?劳工条例咁讲(香港01)
2. 标准雇佣合约及佣工的雇用条款(香港入境事务处)
3. 膳食津貼與免費食物:如何决定?(Helperch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