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营改增后材料价格是按 除税价计入工程造价中;
2.甲供材除以 1.01 后在 税前扣除,如要求分析超欠供的要分析出原因及数量,按合同要求处理;
3.建筑与装饰工程因需要借用其他专业定额的, 只借用专业定额的消耗量,管理费、利润、及人工均按建筑与装饰对应的费用定额执行;
4.单独装饰工程只有满足计价解释中的条件 才能按单独装饰工程计取,否则按建筑工程;
5.现在的“建筑模板”信息价是按“张”给出的价格,没有具体规格,可 以 参照以往信息价中给的规格型号 换算为定额需要的元/m2。
注意事项:
1.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工程量中 ;
2.如挖土深度≧5m 应考虑专家论证及施工方案发生变化的费用;
3.弃土、取土运距可以不描述,但应注明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自行考虑,决定报价,结算时不调整;
4.单位工程挖或填土 方容量≧5000m3 按大型土石方执行;基坑槽回 填砂、灰土、碎石工程量不执行大型土石方工程,按相应的主体建筑工程 类别执行;
5.管沟土方适用与管道 、光 缆沟 及连接井 等。
注意事项:
1.强夯法加固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支撑和钢支撑均按建筑工程二类标准执行;
2.深层搅拌桩、粉喷桩、基坑锚喷护壁按制作兼打桩三类标准执行;
3.专业预应力张拉施工如主体为一类工程按一类取费,主体为二、三类工程均按二类取费;
4.钢板桩按打预制桩标准取费;
5.当无法准确描述地层情况时,可注明由投标人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自行决定报价,结算时不调整。
注意事项:
1.注意区分预制砼(钢板)桩长和灌注砼桩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不一样的;
2.桩基工程类别有不同桩长时,按照超过 30%的根数的设计最大桩长为准;
3.同一单位工程内有不同类型的桩时,应分别计算;
4.桩基工程量计算时注意是否含桩尖、另加尺寸是多少及换算要求;
5.打试验桩和打斜桩应按相应项目编码单独列项,并在项目特征描述中注明试验桩或斜桩(斜率);
6.桩基础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等费用按国家相关取费标准单独计算,不在本清单中(如委托方要求可以按要求列入);
7.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桩长不包含超灌部分长度,超灌在清单综合单价中考虑(清单规范要求)
注意事项:
1.基础与墙 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 ,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 身;
2.砖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3.如施工图设计标准做法见标准图集时,应注明标准图集的页码、页号及节点大样;
4.砌体垂直灰缝宽>30mm时,采用C20细石混凝土灌实,灌注的混凝土应编码列项;
5.基础深度自设计室外地面至砖基础底表面超过 1.5m 时,超过部分每m3砌体增加人工 0.041 工 日;
6.建筑图上墙体往往标注 200mm 厚、100 mm 厚,而多孔砖、空心砖等砖块、砌块的实际尺寸多为 190mm、90mm ,此次章节计算规则明确了墙厚按砌块 、砖块厚度计算,而不能只看建筑图的标注尺寸。
注意事项:
1.地脚螺栓制作、端头螺杆螺帽制作按设计尺寸以质量计算;地脚螺栓安装按第二十一章设备螺栓安装子目执行;
2.植筋钻孔深度按 15d 考虑; 设计不同 时 , 植筋胶用量按下式调整: 3.14*[(D2-d2)/4]*L*1.1,L-钻孔深度,D-钻孔直径,d-螺纹钢筋直径;机械台班含量按设计钻孔深度比例调整;
3.现浇构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铁马”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其工程数量可为暂估量,结算时按现场签证数量计算;
4.钢筋连接除机械连接、 电渣压力焊接头单独列清单外其他连接接头费用不单独列清单,在钢筋清单综合单价中考虑;
5.现浇构件钢筋层高超过 3.6m,在 8m 内人工乘以系数 1.03,12m 内人工乘以系数 1.08,12m 以上人工乘以系数 1.13;
6.广联达软件中关于箍筋的工程量计算有两种,一种是外包尺寸,一种是中心线;使用外包尺寸计算比中心线计算钢筋量略高。
注意事项:
1.整板钢筋混凝土基础带边肋或仅有楼梯基础梁者,按无梁式满堂基础定额执行;
2.雨蓬挑出超过 1.5m 时、柱式雨蓬,不执行雨蓬定额,另按相应有梁板和柱定额执行;
3.阳台挑出超过 1.8m 时,不执行阳台定额,另按相应有梁板定额执行;
4.现浇挑檐、天沟板、雨蓬、阳台与板 或圈梁 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或圈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板、雨蓬、阳台;
5.整体楼梯 水平投影面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梯的连接梁。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 300mm 为界;
6.砼垫层厚度按 150mm 以内为准,超过 150mm 的,按砼基础相应定额执行。
注意事项:
1.螺栓种类指普通或高强;
2.以榀计量,按标准图设计的应注明标准图代号,按非标准图设计的项目特征必须描述单榀屋架的质量;
3.实腹钢柱类型指十字、T、T、H 型等,空腹钢柱类型指箱型、格构等;
4.压型钢楼板按钢楼板项目编码列项;
5.金属构件的切边、不规则、及多边形钢板发生的损耗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注意事项:
1.构件运输按“混凝土构件运输类别划分表”“金属构件运输类别划分表”对应的类别套相应定额;
2.如遇双肢柱,空格柱,人工、 吊装机械乘以系数 1.2;
3.单梁安装不需电焊时,每 1m3 构件扣除人工 0.21 工 日、 电焊条 0.4kg、垫铁 1.92kg、30KVA 交流电焊机 0.144 台班;
4.圆孔板端头堵塞空洞的材料已包括在内,堵塞材料不同不调整。
注意事项:
1.瓦屋面,若是在木基层上普瓦,项目特征不必描述粘结层砂浆的配合比,瓦屋面铺防水层,按屋面防水及其他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2.型材屋面、阳光板屋面、玻璃钢屋面的柱、梁、屋架,按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3.屋面防水搭接及附加层用量不另行计算,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4.屋面变形缝,若做双面,工程量乘系数 2。
注意事项:
1.保温隔热装饰面层,按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2.保温隔热方式:指内保温、外保温、夹心保温。
注意事项:
1.水泥砂浆面是拉毛还是提浆压光应在面层做法要求中描述;
2.间壁墙指墙厚≤120mm 的墙;
3.平面砂浆找平层只适用于仅做找平层的平面抹灰;
4.在描述碎石材项目的面层材料特征时可不用描述规格、 品牌、颜色;
5.石材、块料与粘接材料的结合面刷防渗材料的种类在防护层材料种类中描述。
注意事项:
1.抹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麻刀石灰浆、石膏灰浆等按墙面一般抹灰列项,水刷石、斩假石、干粘石、假面砖等按墙面装饰抹灰列项;
2.飘窗凸出外墙面增加的抹灰不计算工程量,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3.墙、柱 面≤0.5m2 的少量分散的抹灰按零星抹灰项目编码列项;
4.安装方式可描述为砂浆或粘接剂粘贴、挂贴、干挂等,不论哪种安装方式,都要详细描述与组价相关的内容;
5.钢骨架、铁件制作安装按设计用量另套相应定额。
注意事项:
1. 采光天棚骨架不包括在本节中,应单独按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2. 设计采用钢筋吊筋,钢筋吊筋按天棚吊筋子目执行,普通木成材含量分别调整为 0.063m3、0.075m3、0.161m3、0.124m3;
3. 木吊筋按简单型考虑,复杂型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20,增加普通成材0.02m3/10m2;
4.本定额中每10m2 吊筋按13根考虑,设计根数不同时按比例调整定额基价。
注意事项:
1.木门油漆应区分木大门、单层木门、双层 木门、双层 木门、全玻自由门、半玻自由门、装饰门及有框门或无框门等项目,分别编码列项;
2.金属门油漆应区分平开门、推拉门、钢制防火门列项;
3.以平方米计量,项目特征可不必描述洞口尺寸;
4.木扶手应区分带托板与不带托板,分别编码列项,若是木栏杆代扶手,木扶手不应单独列项,应包含在木栏杆油漆中;
5. 喷刷墙面涂料部位要注明内墙或外墙。
注意事项:
1.单层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 20m,多层建筑物超过 6 层时,可按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超高施工增加。计算层数时,地下室不计入层数;
2.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可按不同高度的建筑面积分别计算建筑面积,以不同檐高分别编码列项 ;
3.“按相应子目的 20% ”的相应子目是指按照建筑物檐高所对应的超高费子目;
4.建筑物 20m 以上的楼层中,有层高超高 3.6m 的,除计取本章超过 3.6m每增加 1m 的层高超高费外,还应计取模板定额和脚手架定额中的超过 3.6m费用。
案例
某建筑物檐口高度 32m,共 10 层,每层建筑面积 1000m2;第六层楼面至设计室外地面高度 19.2m 第七层楼面至设计室外地面高度为 22.4m, 计算该建筑物的超高费?
第 7-10 层:(整层超高)
执行 19- 2 子目,综合单价 38.94 元,工程量 4*1000=4000;超高费 38.94*4000=155760 元
第 6 层(部分超高)
由于不满足 6 层以上,楼面高度超过 20m 的条件,不能直接执行19-2 子目,超过20m以上部分为 22.4- 20=2.4m,按照章节说明第 3.条执行:工程量为 1000m2,综合单价 39.94*0.2*2.4=18.69超高费=1000*18.69=18690 元合计该建筑物超高费为: 155760+18690=174450
注意事项:
1.使用综合脚手架时,不再使用外脚手架、里脚手架等单项脚手架;综合脚手架适用于能够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工程脚手架,不适用于房屋加层、构筑物及附属工程脚手架;
2.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按建筑物竖向切面分别按不同檐高编列清单项目;
3.整体提升架已包括 2 米高的防护架体设施;
4.建筑面积计算按《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
5. 脚手架材质可以不描述,但应注明由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规定》等规范自行确定。
注意事项:
1. 原槽浇灌的混凝土基础、垫层,不计算模板;
2. 此混凝土模板及支撑 项目,只适用于以平方米计量,按模板与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计算, 以“立方米”计量,模板及支撑 不再单列,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实体项目执行,综合单价中应包含模板及支架。
3. 采用清水模板时,应在特征中注明;
4. 现浇混凝土模板应转到措施项目中,预制混凝土模板可以在分部分项中,但项目特征描述要注明 。
注意事项:
1.施工排水是指为保证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所采取的排水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排水沟槽开挖、砌筑、维修,排水管道的铺设、维修,排水的费用以及专人值守的费用等
2.施工降水是指为保证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所采取的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成井、井管安装、排水管道安拆及摊销、降水设备的安拆及维护的费用,抽水的费用以及专人值守的费用等
注意事项:
1. 建筑物的檐口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平屋顶系指屋面板底高度),垂直运输机械指施工工程在合理工期内所需垂直运输机械;
2. 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按建筑物的不同檐高做纵向分割,分别计算建筑面积,以不同檐高分别编码列项。
案例一:
A, B、C 三栋 6 层建筑物带一层地下室建筑物, 共用一台塔吊,各自配一台卷扬机,框架剪力墙结构:查工期定额三栋均为 286 天;已知三栋同时开工、竣工,工程类别为二类。
A 栋垂直运输费工程量为 286 天,套用定额号为 23-8,其中起重机台班含量根据分摊的原则,调整为 0.523÷3=0.174 台班23-8 换*=341.23 元/天
A 栋垂直运输费=工程量*定额综合单价=286*341.33=97620.38 元
案例二:
A、B、C 三栋楼,地下一层为连通地下室,地下室建筑面积为 15000 平米;根据说明第 11 条,多幢房屋下有整体连通地下室时,整体连通地下室按单独地下室工程执行;已知设计室外地面至基础底板超过 3.6m,实际配置三台塔吊;工程类别为一类。
查工期定额 4-164 补 5.工期为 265*=251.75 天23-27 换 0.81*3*777.96*=2703.33 元/天连通地下室部分垂直运输费=工程量*定额综合=251.75*2703.33=680563.33 元
注意事项:
1. 由于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