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专业
02 建筑防火
02-4建筑构造与灭火救援
问题1
底层扩大前室(包括与上层连通部位)能否使用耐火极限为2.0h的防火玻璃墙进行防火分隔?
答:防烟楼梯间前室应采用防火隔墙与周围区域分隔,应尽量避免采用防火玻璃墙替代防火隔墙。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2.2.8-3款,消防电梯前室不应采用防火玻璃墙替代防火隔墙。
问题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第6.2.3条:“建筑内的下列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问:防火隔墙两侧外窗水平距离是否有要求?
答:该条中的防火隔墙两侧外窗的水平距离,规范未作明确规定。
问题3
歌舞娱乐场所的厅室之间、厅室与所在防火分区内其他功能房间之间的防火隔墙,是否可以采用防火卷帘分隔?
答:不可以。
问题4
大空间内的封闭楼梯间是否必须设置前室?
答:大空间内设置的封闭楼梯间无必须设置前室要求。
问题5
位于地下的消防水泵房设置两个疏散门,其中一个开向走廊,另一个可否直接开向封闭楼梯间?
答:消防泵房疏散门可以直接开向仅为该泵房服务的封闭楼梯间。
问题6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1.5条:疏散通道、疏散走道、疏散出口的净高度均不应小于2.1m。问:此条文中“疏散出口”是否包括住宅套内房间门?“疏散通道”是否包括楼梯平台下方?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的疏散走道上的门净高是否也应满足2.1m 要求?
答:《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7.1.5条条文说明:疏散出口门为设置在建筑内各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门或安全出口的门,包括疏散楼梯间、电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等。住宅套内房间门虽未直接开向疏散走道,但处于人员疏散通道之中,因此其净高也不应小于2.1m。
建筑中疏散通道包括疏散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的过道,其净高度不应小于2.1m。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的疏散通道上的疏散门净高也不应小于2.1m。
问题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1.10-3款:地下楼层的疏散楼梯间与地上楼层的疏散楼梯间,应在直通室外地面的楼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开口的防火隔墙分隔。请问下图两种设计是否可行?

答:这两种设计均不可行;地下疏散楼梯间与地上疏散楼梯间,应采用无开口的防火隔墙分隔。
问题8
地上敞开停车库,四周围护为栏杆,其室外疏散楼梯是否需要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第6.4.5条,即通向室外楼梯的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楼梯周围2m内的墙面不设门窗洞口?
答:用作疏散的室外楼梯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第6.4.5条要求。
问题9
A级与B1级材料复合的复合保温材料,保温板的燃烧性能等级能否认定为可达到A级?复合保温砌块(外侧为A级材料,内夹芯B1级保温材料)自保温墙体能否用于人员密集场所外墙?
答:A级与B1级材料复合的保温材料,其燃烧性能等级应分别进行判定。当复合保温材料和复合保温砌块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6.6.2条要求时,可用于人员密集场所外墙。
(6.6.2建筑的外围护结构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不燃性结构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时,该复合保温结构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所在外围护结构的耐火性能要求。当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为B1级或B2级时,保温材料两侧不燃性结构的厚度均不应小于50mm。)
问题10
环氧地坪楼面用于地下车库、洁净厂房等处,设计文件提供检测报告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是否认可?用于顶棚的发光软膜,设计文件写为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是否认可?
答:设计文件中材料性能的确定主要应依据相关标准、规程、图集等。环氧树脂地坪、水性环氧树脂地坪燃烧性能均难以达到A级。用于顶棚的软膜材料,材质不同时其燃烧性能等级也有所不同,部分软膜材料燃烧性能可达到A 级。
问题11
关于建筑消防高度的计算:
公共建筑的平屋面,建筑消防高度应从室外设计地面计算至屋面的什么位置?
(2)屋面坡度超过多少,算坡屋面?
(3)当屋面为种植屋面,沿女儿墙周围一圈设置了1.2m的消防通道,建筑消防高度是否可算至该消防通道的面层(如下图)?

答: 、公共建筑的平屋面,建筑消防高度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面面层的高度,屋面面层可算至靠外墙处的屋面最低点;
(2)、当屋面坡度≥5%时,建筑消防高度应按坡屋面计算;
、当屋面为种植屋面,沿女儿墙周围一圈设置消防通道时,建筑消防高度可算至该消防通道的面层。
问题12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3.4.5条消防车道或兼作消防车道的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长度大于40m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满足消防车回转要求的场地或道路。问:长度不大于40m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兼做消防救援场地时,是否可以不设回车场地?
答:可以。
问题13
L型高层公共建筑,当无条件设置环形消防车道而沿高层建筑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时,两个长边是否可以是两个相邻的最长长边?
答:高层公共建筑当无条件设置环形车道时,应至少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这两条消防车道应分别与建筑基地外的公共道路连通;两条消防车道可以沿高层建筑的两个相邻长边设置,建筑的长边一般可以按照建筑外形几何长度较长的边长确定。
问题14
消防车道和建筑之间是否可以局部设置下沉空间开口?
答:消防车道和建筑之间可以设置下沉空间。位于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兼做建筑消防救援场地的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设置的下沉空间不应影响消防救援行动快速、安全地实施,该消防车道距离建筑外墙不应大于10m。
问题15
当环境、地理条件限定,基地内对市政道路的开口只能有一处时,是否可以仅设置宽7.0m的出入口来满足两辆消防车同时进入基地的要求?
答: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实施指南第3.4.1条实施要点:建筑周围或建设基地内的消防车道或火灾时需要用于通行消防车的道路,应与市政道路或公路直接连通,且连通接口一般不应少于两个,相邻两个连通接口之间应保持足够的距离,防止到场或离场消防车发生拥堵。上述做法难以满足要求。
问题16
高层综合楼,一、二层为商业,三层及以上为公寓,问:公寓的消防电梯是否必须在二楼停靠?
答: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0037-2022第2.2.10-1款及条文说明,公寓的消防电梯可以不在二层商业停靠。
问题17
高层公共建筑消防电梯前室可否与普通电梯前室合用?
答:可以,同时应满足《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0037-2022第7.1.13条的规定:设置在消防电梯或疏散楼梯间前室内的非消防电梯,防火性能不应低于消防电梯的防火性能。
问题18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2.2.3-3款:消防救援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0m,当利用门时,净宽度不应小于0.8m。问:净宽0.8m、净高1.4m的外窗是否可以作为消防救援口?
答:消防救援口当窗扇的可开启净高度不小于1.4m时,窗扇的可开启净宽度可以减少至0.8m。
问题19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2.2.3-4款规定:灭火救援口采用玻璃窗时,应选用安全玻璃。安全玻璃有多种,应选用哪种?
答: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的玻璃应选用易于破碎的安全玻璃,易于破碎的安全玻璃是指厚度不大于8mm的单片钢化玻璃或中空钢化玻璃,不应采用普通玻璃、半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当消防救援窗口面板采用非易击碎材质时,应设置可快速打开的装置。
问题20
全玻璃幕墙、U型玻璃幕墙等特殊玻璃幕墙的玻璃能否符合消防救援窗玻璃要求?《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 32/T4065-2021第4.1.4-2款规定:“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的重要公共建筑、外倾式的斜幕墙、建筑临街面幕墙的玻璃面板外片应选用夹层玻璃”,与消防救援窗玻璃要求的矛盾该如何解决?
答:当消防救援口为玻璃门窗时,玻璃应易于破拆,不得选用夹层玻璃以及超厚(大于8mm)的钢化玻璃。如玻璃幕墙面板无法满足时,应另行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救援口。
02-5车库建筑
问题1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DB 32/T 3904-2020第5.2.1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场地边界与建筑物外门、窗洞口等开口部位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6.0m。问:上述开口部位与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场地边界相邻处6.0m范围内均设有固定或火灾时可以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其余位置设普通门窗,是否可以?
答:可以。
问题2
地上多层敞开式汽车库,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汽车坡道楼层出入口处是否需要设防火卷帘?
答:该地上敞开汽车库的楼层坡道出入口处(上层或下层)需要设置防火卷帘。
下一章03建筑设计部分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