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
舟山市防控办发布
最新舟山市重点地区人员管控措施
请近7日内上海市,重庆市,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兰州市、临夏回族自治州,山东省菏泽市,广东省深圳市,四川省成都市、眉山市等地旅居史的来(返)舟人员(详见下表)立即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入住宾馆报告,并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通过“舟山发布”公众号的“入舟人员申报系统”进行申报,主动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舟山市重点地区人员管控措施
(更新至2022年7月25日)
注:如未明确健康管理措施追溯期的,从公布期起往前追溯7天。对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实施3天日常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