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既提供设备又负责安装的服务项目,发票开具方式应依据实际情况和税务规定来决定:
(1)合并开具:
如果设备和安装服务是一揽子交易,即设备价格和服务费用是在一个合同中整体约定,并且难以单独区分设备成本和安装服务费,则可以将设备和安装服务费合并开具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适用的税率一般是设备或服务对应的税率。

(2)分开开具:
如果设备和安装服务能够清晰地独立计价,那么为了准确核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以及增值税抵扣等事项,通常建议分别开具发票。设备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取决于设备类型),安装服务部分开具增值税服务类发票,如适用税率可能是6%或9%等。

在实务操作中,具体开具哪种发票,是合并还是分开,建议与对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