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消费者梁女士是一名广州的退休人员,在家里后辈的帮助下,在第三方平台上注册了账户。2017年9月1日进行了第一笔网购:以138元在该平台的一家名为“唐娜姿兰旗舰店”的网店购买了一件长外套。9月4日,当收到商品打开后,消费者发现是一件和自己所购的完全两样的短外套,在通过电话、微信与经营者沟通无果后,消费者根据快递单上的寄出地址,在9月6日向东莞市消委会沙田分会求助。
东莞市消委会沙田分会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与消费者发生交易的网店“唐娜姿兰旗舰店”的认证企业是一家名为“深圳市爱依仕服饰有限公司”,其登记住所在深圳市。在得知这个消息后,作为网购新手的消费者自然是觉得非常不可思议——怎么商品从东莞寄来,却是一家深圳企业?为什么商品寄出的地方竟然不是经营者的经营场所?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消委会对快递寄出地址进行调查后,发现这是一家东莞的服装企业的仓库。据该企业的负责人称,企业有受包括“深圳市爱依仕服饰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从事网络经营的市场主体委托,为这些网店进行一些商品的代收发货,并不参与这些网店的经营。经调解,双方和解更换商品。
消委会点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网购等虚拟购买执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消费者网购消费,建议选择社会口碑较好和售后服务平台完善的大型网站进行网购,了解网店公示的认证企业《营业执照》登记信息或者认证个人的相关信息,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可以要求网购平台提供卖家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消费者也可以向网购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律师点评:网购时要留点心。平常消费时一般都不会注意到商家是哪里的,从哪里发货等情形,但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6条的规定,消费者投诉的,由被投诉者住所地或者经营行为地管辖。因此,但在纠纷发生后,应当弄清楚被投诉方的住所地和经营地,否则面临投诉无效的问题。
当然,消费者也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依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31条规定:“ 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选择合同履行地即消费者所在地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