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通过12345热线反映称,察右前旗平地泉镇万福豪庭小区交房时,开发商向领钥匙的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业主装修完却至今未退,希望通过12345热线协调解决。
为此,记者来到万福豪庭小区进行采访。该小区业主芦林忠告诉记者,他于2020年8月份在该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领取钥匙时,开发商收了3000元的装修保证金。装修完入住至今,这笔钱还没有退还。
“我们去找过开发商,对方想把装修保证金充抵物业费,我们觉得不合理,这是两码事。”芦林忠说。
采访中,不止一位业主向记者反映,他们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现在已入住好几年,可开发商却不愿意退还装修保证金。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售楼部,就装修保证金一事询问一位郑姓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一直强调他不知情,并拒绝回答。
记者又来到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乌兰察布新兴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史海平告诉记者,自他们入驻该小区以来,从未向业主收取过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一直由开发商收取。同时,开发商也未能兑现用装修保证金充抵物业费的承诺。
让人疑惑的是,该小区既然有物业公司,物业费应该由物业公司收取,为何还要交给开发商?史海平解释说:“如果这些钱不交给开发商,开发商就不给业主领钥匙。”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察右前旗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邸雪奇。他介绍:“根据《内蒙古物业管理条例》及《乌兰察布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在装修时是需要交装修保证金的,装修完毕后,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是需要退还这笔钱的。”
邸雪奇还表示,由于他们没有行政处罚手段,只能通过从中协调,让开发商为业主退还这笔钱。
截至发稿前,邸雪奇告诉记者,经过和开发商沟通,对方已承诺退还居民的装修保证金。
此外,业主芦林忠还反映称,当初在领取新房钥匙时,开发商还收取了2800元的燃气初装费,但小区至今没有接通天燃气。现在很多业主不打算用天然气了,却面临燃气初装费无法退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