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
(一)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自助网签
提供个人房屋出售挂牌、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网签备案合同查询、网签备案合同打印等服务。
(二)房屋租赁登记自助备案
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租赁合同备案打印服务。
(三)住房保障自助服务
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公告查询、申请进度查询、配租合同管理、合同打印、租金缴纳等服务。
试点布设地址
服务适用范围
存量房屋交易及租赁备案业务适用于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房屋性质为商品房、存量房、拆迁安置,房屋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的房屋。对于不在上述范围内但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市民可到房屋所在地区(市)市民中心或相关业务服务窗口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
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包括公租房政策及配租公告查询、申请进度查询、配租合同查看、合同打印、租金缴纳等服务。目前租金缴纳功能正在部分项目开展试点应用,后续将依据试点情况逐步拓展至全市范围,对于暂不支持租金缴纳的项目,公租房承租家庭可到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