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不是和我一样,虽然每个月基本都在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都是公司代扣的,在工资表里有体现,但是从来没有考虑过它到底是怎么计算出来的!这不是快退税了吗,就学习了一下,下面和大家简单分享一下!
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速算扣除数是为了简化个人所得税计算而设定的一个数值,它是在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时,用于快速计算应纳税额的一个常数。在超额累进税率下,应税所得要按不同税率分档计算税额,计算较为复杂。速算扣除数的作用就是通过事先计算出每一档税率对应的扣除数,直接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就能得出应纳税额,而无需分档计算。举个例子:
例如,某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0元,根据税率表,其中36000元按3%税率,超过36000元的14000元按10%税率。若分档计算,应纳税额为36000*3%+*10%=2480元。若用速算扣除数计算,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应纳税额为50000*10%-2520=2480元,结果相同,但使用速算扣除数更简便快捷。
速算扣除数如下:

举个例子,某人年工资收入10万元,无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全年社保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1万元,有一个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年1.2万元,无其他扣除。则其应纳税所得额=100000-60000-10000-12000=18000元。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18000元对应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18000×3%-0=540元。
假设他的年工资为1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是150000-60000-10000-12000=68000,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应纳税额=68000*10%-2520=4280。
因为本人不是财会等专业,以上内容都是自我学习来的,如果有错误,欢迎友友们在评论区里纠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