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税费由哪方承担

陈师傅 2028年06月27日 阅读 (5)

案例:2024年4月,张某、李某(出售人)与杨某(买受人)签订了一份《个人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杨某以100万元的价格购买张某和李某名下房屋一套。交易完成后,双方因为税费的承担问题发生纠纷,杨某将张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办理房屋过户时产生的税费。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居间协议是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出售人和卖受人应当依法缴纳相关税费,且《税收征收管理法》也对税费负担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经法官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意见,张某、李某自愿承担应当由己方缴纳的税费。

二手房交易,除了支付房屋的购买款项,还需要办理登记备案,最终完成了过户手续交易才算真正完成。而在这个过程中,还会涉及到一系列的费用和税款,那究竟房屋买卖需要交纳哪些税费?这些费用又该由谁来交?我们邀请甘肃宜修律师事务所的姜剑霄律师以案说法。

姜律师:房屋买卖需要交纳的税费有:1%的个人所得税;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5.5%(房产证未满5年)的增值税;200元的权属登记取证费;3元/平方米的交易费;1.36元/平方米的测绘费。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姜律师:房屋买卖过程中,转让方主要承担的税费有:增值税及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受让方主要承担的税费有契税和印花税。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明确约定税费的承担方式,避免因约定不明而产生纠纷。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则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负担税费,在税费承担的问题上,应当尊重法律法规,合理分配税费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转让购买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自有住房的,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须由本人提供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明、婚姻情况证明等,并填写《家庭唯一住房承诺书》,经审核后办理。个人转让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买住房,可以按纳税人购房价格占售房价格的比例,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

姜律师提醒,房屋买卖交易是一个相对比较复杂的过程,但是房屋买卖所办理的手续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需缴纳一定的税费,不同种类的税费,双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及承担责任主体也是不一样的,买卖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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