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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实现“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动态管理。自2014年9月1日,广西正式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工商系统各级机关全面落实改革要求,将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明确的148项、地方性法规设置的3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2017年上半年,对第一、二批后置目录进行修订整合并公布了《广西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共195项),市场主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需要提交的前置审批文件较改革前减少了85%,也降低了物流企业商事登记成本,市场主体活跃度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2027-04-16 阅读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