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怎么申请认定就业见习基地?
办公楼更名有哪些流程?需要哪些资料?
总分公司资质能否共用?
取消监事和经理的变更
哪些情况可以线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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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企业关注的问题
有答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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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民:请问企业怎么申请认定就业见习基地?
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人社规〔2024〕4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申请认定见习基地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认定。向生产经营所在地区(市)县人社部门提交申请资料;
(二)审核公示。区(市)县人社部门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单位的资料审核、实地评估,将拟认定的见习基地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认定为“成都市就业见习基地”。
@某市民:请问位于武侯区的办公楼大厦如何更改名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个相关部门办理?办理流程及时间是怎样的?
武侯区民政局:经核实,按照《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民发〔2020〕52号)文件相关要求,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建设的住宅、商场、写字楼、宾馆等大型建筑物(群),其项目业主应按程序办理建筑物名称备案手续。
在备案材料齐整无误的情况下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
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一)申请表:说明建筑物所在位置、使用性质、规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绿地率、楼层及高度等)、备案名称的含义及理由等。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三)已建成建筑物名称备案,需提供产权证明。
(四)建筑物名称备案如涉及名称专用权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单位的相关许可或授权文件。
@陈先生:总公司在外省,准备在成都高新区开设全资子公司,请问子公司能不能直接用母公司的建筑资质和养护资质?
成都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经核实,母、子公司资质不能借用或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