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向您咨询一个可能不太多人关注的问题:北京前两年推出的新型共有产权房里,政府出资持有的比例算是什么性质?是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还是参与了房产投资?如果是后者,是否政府出资比例也要承担相应的房价下跌的风险(极端情况,只是举例,并非实际发生)?
回答:
1、关注新型公产房的不少,但提的问题都比较浅,像您能想到性质问题的几乎没有,挺好。
2、其实无论新型公产房还是普通的,政府持有比例都相当于利润的性质。打个比方吧,政府收储了一块土地,拆迁+基础设施的成本是每平2万(含资金成本和容积率)。如果上市拍卖的话,或许能拍出2.5万一平,利润率25%,每平5000块。
那此时改为共有产权房了,无论新型还是普通都定为政府自持25%。假定限定售价是3万一平,政府25%的比例就价值7500块,比5000块要高。所以人家不急于收回土地利润,反正早晚也是收益。而且持有的这25%产权也是可以进行资本运作的,毕竟百姓买的75%产权能贷款,那政府的25%产权同样能抵押再循环。
所以,政府持有的比例其实就是利润,没直接拿走的利润,转换成了国有资产。当然可以认为这是政府参与了投资,只不过相当于人家用前期利润入股,无风险投资。
3、如果房价下跌,普通公产房在理论上是政府比例也跟着一块儿跌的。但新型公产房的政策不一样,无论涨跌,政府只收取原值。也就是涨了的话多出来的归你,但下跌了政府也不陪着你赔钱。毕竟这是国有资产,不追求暴利也不愿承担风险,旱涝保收。
仅供参考。